根据汕尾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为了推进汕尾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增强和完善服务“三农”功能,组建成立汕尾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商会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有意向参股的会员单位,抱团投资,抱团经营,积极参股汕尾农村商业银行,为推进汕尾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目前,商会会员单位已认购新增股份3亿股,占总股份的85.3%,每股2.88元(含购买不良资产款项),股金共8.64亿元已全部缴存至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指定的账户。
据悉,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银监部门和省联社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全面推进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项组建工作,依法合规履行组建法律程序,聘请中介机构对汕尾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4月8日,广东省银监局正式进场对汕尾农商银行各项组建工作进行验收检查。验收检查结束后,正式启动汕尾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工作。我商会会员单位作为新股投资者按照汕尾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说明书的要求和筹建工作小组的安排提交认购汕尾农商银行股份和购买不良资产的相关材料、办理手续并足额缴存认购股份和购买不良资产款项至筹建工作小组指定的账户。
根据《广东银监局辖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各项筹备工作完成,符合申请筹建标准后,筹建工作小组准备申请文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筹建申请。筹建申请由广东银监局受理,银监会审批决定。批准后,汕尾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即可挂牌营业。
(文/ 林汉洋)